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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动:消除津贴盲区,灵活就业者也有“清凉权”
发布时间:2023-06-28 20:51:02    来源:广西新闻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对于北京的外卖小哥李凡(化名)来说,今年夏天的送餐工作格外“有挑战性”,“拿上餐食走出商场大楼,就像走进了大火炉,感觉呼吸都不顺畅,电动车车座坐上去烫得人难受。”高温天气持续不断,户外劳动者能否及时享受到高温津贴?灵活就业人员的高温“清凉权益”又如何维护?对此,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进行了采访。(6月28日 《中国青年报》)

高温津贴是指在高温作业以及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及以上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且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目前,我国许多地区如北京、海南、江西等均设有补贴政策,据北京一处建筑工地的测量工阳桐所言,“打工人”的清凉权有着可依据的明确规定。相比之下,灵活就业者的津贴发放成为酷暑下被忽视的一角。

灵活就业人群的工作具有显著的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化等特点,站岗的保安、飞驰的外卖员,都是灵活就业者的典型代表。一方面,相较于其他职业,他们需要进行更多户外活动,经受风吹日晒、高温严寒,另一方面,由于工作不稳定、劳动关系证明困难,他们的权益又常常难以得到保障。据担任培训师的灵活就业者楚老师所说,他常冒酷暑培训,但从未在工资里收到法定的高温津贴。北京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时福茂认为,在维护职工的清凉权上,不管是高温津贴还是工伤保险的认定,灵活就业者面临的问题都比较突出。

显而易见,消除灵活就业者们的高温补贴盲区亟待新规则、新方法的出台。“希望尽快出台工资法,把‘高温津贴’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这样才能在具体操作中更易掌握、落实。”时福茂同时建议,将劳动基准的适用范畴扩大,不再拘泥于对劳动关系的认定,也不再区分传统和新型劳动关系,让灵活就业群体都可以享有高温津贴。此外,各平台应进行相关探索,如在浙江衢州和广东东莞等地,一些外卖平台会把室外高温津贴发放给专送骑手。劳动者也应明晰维护自身权益的方式,对于用人单位不发放高温津贴的情况,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6月27日,中央气象台再次发布高温黄色预警:北京、天津、河北大部、山东北部和西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最高气温为37℃-39℃,河北中部、北京东南部、天津西部局地达40℃以上。高温侵袭之下,我们仍能看到灵活就业者们为生计四处奔波的身影,他们在为他人的生活提供着服务,我们也应予以相应的关怀。期待在未来,更多灵活就业者的清凉权能得到落实。(伏雪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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