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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糖业(600737):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发布时间:2023-04-22 13:02:57    来源:中财网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2022年的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末,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3人,分别是叶康涛先生、赵军先生和吴邲光先生3名独立董事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叶康涛先生担任。

独立董事叶康涛先生已于2022年12月30日提交了辞职申请,叶康涛先生因工作岗位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职务。鉴于叶康涛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叶康涛先生仍将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3年4月17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题,选举张伟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新任独立董事,叶康涛先生不再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23年4月17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3人,分别由张伟华先生、赵军先生和吴邲光先生3名独立董事担任,其中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张伟华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相关履职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4月15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公司2021年度报告(含财务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含内控审计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2022年 4月 28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2年 8月 26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4、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5、2022年12月21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收购内蒙古中粮番茄制品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1、2023年1月13日,我们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年审会计师召开2022年年报审计第一次沟通会会议。天职国际年审会计师向我们汇报公司2022年主业经营情况、关键审计事项、重点审计领域、内部控制、审计时间等事宜,同时还提交了年报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计划。

我们认为:汇报内容反应了公司2022年主要经营状况,对提出的审计关键审计事项、重点审计内容以及采取的审计策略等方面与会计师沟通并取得一致意见。

2、2023年4月16日,我们与天职国际年审会计师召开2022年年报审计第二次沟通会,天职国际会计师向我们汇报了经审计的公司业绩情况、主营业业务情况、关键审计事项、重点领域及内控审计等内容。我们对公司关联交易、资产减值等问题进行了问询。我们认为天职国际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政策的相关规定,出具的财务、内控的初审审计意见基本客观、真实、全面地反应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情况。

(三)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天职国际为公司股东大会聘用的审计机构,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天职国际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费为245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四)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4份定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4份定期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阅了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依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关注公司发展状况,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较好的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吴邲光 赵军 张伟华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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