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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法院:多措并举 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3-05-12 16:26:53    来源:河南广播电视台信阳记者站


【资料图】

河南广电·大象新闻记者 辛鹏 龚雪 通讯员 田超

5月11日上午,新县法院召开保护中小投资者新闻发布会。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扶德利介绍了新县法院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工作情况,该院民事庭副庭长黄兴通报了5起保护中小投资者典型案例。发布会由该院综合办公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田超主持。

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新县法院始终坚持每一个案件就是一个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以一流的营商环境全力为县域中小投资者保驾护航。发布会上扶德利详细介绍了新县法院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工作做法。

建章立制,完善工作机制。新县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党委及上级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审判执行工作主线和提升法院整体工作水平的突破口。研究制定了《新县法院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优化提升方案》《新县法院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攻坚方案》等相关制度文件,不断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有效促进了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多元解纷,形成工作合力。新县法院积极探索和完善保护中小投资者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打造“法院+工会”“法院+工商联”“法院+金融机构”等联动解纷机制。拓展调解服务平台建设及运用,吸纳符合条件的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加入特邀调解组织名册或者特邀调解员名册。通过立案前委派、立案后委托等方式开展商事、金融纠纷调解工作,为中小投资者提供分层次、多途径、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案。

审慎执行,减少不利影响。在办理涉中小投资者权益执行案件时,积极发挥司法对中小微企业的挽救功能,最大限度降低保全、执行措施对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的不利影响。中小微企业确因特殊原因导致资金流动性困难不能清偿执行债务的,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减免债务、延期支付的执行和解协议,依法为企业缓解债务压力、恢复生产经营创造条件,倾力为企业纾困解难。

优化举措,主动回应需求。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绿色通道,按照“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原则,对涉企案件办理“立、审、执”全过程再优化。积极回应市场主体司法需求,院领导带头深入中小企业走访调研,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合理意见建议。各审判团队通过实地走访、邀请旁听庭审、开展送法进企业等多种形式精准普法惠企,提高中小投资者风险防范能力。

此次新闻发布会,新县法院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践,发布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典型案例5起,主要涉及保护股东权益、提升维权便利度、审慎执行、减少投资者损失等方面。

下一步,新县法院将持续加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形成保护中小投资者工作合力,激发中小投资者的创造力和发展活力,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法治力量。【编审:卢超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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