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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彭阳县法院高效化解一起追偿权纠纷
发布时间:2023-06-09 20:02:03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资料图)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惠晓锋 □马小军)近日,宁夏彭阳县人民法院运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高效化解一起标的额高达231万余元的追偿权纠纷。

2021年12月30日,某专业合作社以资金周转紧张为由,向商业银行借款243万元,某融资担保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刘某等12名被告向融资担保公司提供了反担保。借款到期后,专业合作社未履行部分还款义务,致使融资担保公司向商业银行代偿借款本息231万余元。今年5月,融资担保公司将专业合作社和刘某等人诉至法院,要求履行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彭阳县法院将案件委派至诉前调解委员会,因案件涉及被告人数众多,部分被告联系方式及家庭住址变更,调解员多次送达相关材料未果。

经调解员了解,被告之间系亲朋好友关系,几人为了帮助专业合作社度过发展困境而提供担保,但不承想专业合作社未能按期返还全部借款。后几人多次协商未果,均不愿承担相应责任,矛盾逐渐加深,甚至互相埋怨、彼此指责,导致关系出现裂痕,调解工作也陷入僵局。

面对送达通知难题,调解员没有气馁,通过走访调查、统一送达平台、查询手机号码等多种途径寻求联系方式,最终成功联系到全部当事人,并与大家协商确定了调解时间和调解地点。在联系张某时,因其无固定居所,调解员先后3次前往张某户籍地,拨打电话30余次,成功向张某告知了其他人的调解意愿,张某按约前往法院参加调解。

调解当天,调解员耐心倾听矛盾,在摸准当事人的真正诉求、争议焦点、矛盾根源的基础上,认真制定调解方案,努力寻求解决矛盾的最佳突破口。面对各方的争吵,调解员一方面采用“面对面”沟通,讲清案件事实,阐明法律规定,引导大家“坐下来”解决问题;另一方面选择“背对背”调解,缓和各方矛盾,平息不满情绪,劝导大家优先适用非诉讼机制化解纠纷。

考虑到涉案标的额较大,一次性履行确有困难,调解员主动与原告方律师进行充分沟通,提出了分期履行的调解方案,原告方表示同意。经过苦心劝说和多轮沟通协商,融资担保公司与被告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调解协议。调解员趁热打铁,督促双方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有力维护了各方合法权益。

“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是彭阳县法院推行的多元解纷机制之一,不仅能够有效节约司法资源,还能为当事人减轻诉讼成本,切实做到了“一次性解决纠纷”。今年以来,彭阳县法院已通过该模式化解矛盾纠纷293件,在审判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成效,屡次获得了当事人的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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